山东鑫希望律师事务所组团担任海阳市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
 
近日,我所与海阳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聘任合同,海阳市人民政府正式聘请我所律师担任市政府的常年法律顾问,这是我所自担任芝罘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后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中取得的又一重大成绩。
我所自1996年成立以来,就把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做为业务工作的重点,为政府依法行政、提升政府决策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做出了突出贡献。我所先后担任芝罘区人民政府、烟台市林业局、水利局、芝罘区财政局、建设局、文化局、卫生局、教育局、卫生局及政府所属乡镇办事处等十几家政府及政府部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此次为海阳市人民政府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我所抽调了具有丰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验的律师组成政府法律顾问团,为海阳市人民政府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得到有关政府领导的高度评价。 |